核心结论:流动人口孕产妇在现居住地享有与本地户籍居民同等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流动人口孕产妇,包括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5次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住院分娩及生育保险待遇按参保地政策执行流动人口孕产妇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未参保者可申请医疗救助或地区性定额补助。
一、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根据国家发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里的规定, 那些在异地居住的孕妈妈, 只要出示她们在当地办理的居住证, 或者提供在社区已经登记好的个人信息, 那么就能够在她们现在住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里, 免费享受到下面所说的这些服务:
1. 孕早期保健: 当妊娠时间还没有超过12周的时候孕妇应当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或者去乡镇卫生院, 在那儿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这份手册通常也被大家称为绿卡, 同时要完成第一次产前检查, 这次检查里面包括了血常规、尿常规、量血压、测体重、做超声检查等这些基础项目。
2. 五次产前检查这五次的安排是分阶段的, 要在孕妇怀孕到第13周之后一直到第27周之前这段时间里, 完成一次规范的随访工作, 还需要在怀孕到第28周之后一直到第35周之前这一段日子里, 再做一次这样的随访, 最后还要在怀孕达到第36周之后直到生娃之前的这40周全这个周期里, 再去做一次规范的随访。
这些随访的内容是要测血压的, 是要量宫高的, 是要量腹围的, 是要听胎心的, 是要查血常规的, 而且还要去查尿常规。
3. 产后访视是在出院之后的第3天, 也是在出院之后的第14天, 还是在出院之后的第42天, 由社区的医生来上门去进行随访, 或者是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来进行随访, 这个行为是为了去检查产妇产伤口的恢复情况, 也是为了去检查乳房的状况, 还是为了去检查新生儿的身体健康的状况。
4. 新生儿访视就是在新生的孩子出生之后的第7天, 接着是第28天, 最后是第42天, 这些时间点由属于社区的医生, 专门对那个刚出生的小宝宝来做一次身体上的全面检查, 同时还要对他在身体发育以及生长方面的具体情况做一个详细的评估, 并且还会提供一些关于如何喂育这个小宝宝的具体的指导性意见。
办理条件: 需要拿着现居住的地方有效的居住证, 又或者是居住登记凭证, 再加上身份证, 还有结婚证或者相关的证明材料, 去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去建立档案, 这个办事过程不需要户籍证明。
二、住院分娩与生育保险
已参加生育保险, 这个情况是指, 当事人是在参保的地区, 包括那些异地安置的定点医疗机构, 进行了住院分娩, 这样的话, 就会按照参保地关于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定来报销产前检查费以及住院分娩的费用, 具体的费用报销比例和最高限额以参保地区医保局所公布的标准为准, 对于跨省进行就业的人员来说, 可以在他们所就业的地区按照规定参加保险并且享受到相关的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 如果流动人口在现居住的地方没有缴纳生育保险, 那么他们住院生孩子所产生的费用, 是可以按照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来进行统筹报销的;如果这些人员仍然属于困难群体, 他们可以向现居住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或者是向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以及乡镇一级政府部门去申请临时救助。
部分地区定额补助, 在一些省市当中, 针对那些还没有在本地进行参保的人群里面的孕产妇, 当她们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 会给予一种定额性质的补贴, 这种补贴的金额通常在不同之间波动, 范围是大致五百元到两千元这样一个数值, 至于具体的标准是多少以及需要到哪里去申请这些补助的事情, 必须按照现在居住地这边的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医疗保险局当年所发布的公告规定来进行确定和执行。
三、所需材料与办理路径
四、注意事项
生育登记, 这个以前叫做“准生证”的东西, 从二零二一年开始, 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取消了审批制度。现在是改成了告知性承诺登记的形式。如果说是流动人口的话, 可以在现在的居住地, 或者户籍所在地。可以通过线上的平台来办理这个事情。这么做不会影响医保报销的待遇。也不会影响公共服务的享受。
各省市对流动人口的孕产妇所给出的具体补助标准是不同的, 而且能够提供服务的定点机构范围也有区别, 所以在去办理手续之前, 大家最好拨打一下现在居住地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者是12320卫生热线, 为的是确认一下最新的政策情况, 还有确认一下哪些地方被列入了定点名单之中。
那些拿着外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 得提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 去把异地就医备案这个手续办一下, 然后到了住院分娩的时候, 才可以实行直接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