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内容速览
汕头市发布的流动人口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旨在构建“房主、租住人、网格、、所属社区”五位一体的闭环管控体系。本方案明确了租住房屋备案、流动人员登记、治安防范及信息智控平台应用的细化标准。针对这些相关行为的核心要求, 出租租住房屋的房东得交收款收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经过“粤智助”或者相对应小程序开展在线网上申报工作, 租住了房屋东西的承租人需要在房子入住往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办完相关流动暂住人群的信息收集梳理工作。 拟定的调整方案十分严词强调“谁出租房屋, 就得负责任;谁入住房屋, 就得办申报手续”的核心原则, 也把这些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融进属地网格化管理服务里头去, 并让相关网格化网格的勤务专员承担日常各项巡查工作以及完成对应的检查核对信息工作。
二、 房东责任与申报流程
作为出租屋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的房东, 需履行以下法定义务:
1. 实名登记义务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必须查验, 承租人的身份证件如实登记, 承租人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居住地址及入住时间的登记。
2. 限时申报要求: 依据方案规定, 房东需在房屋出租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 登录“粤居通”或汕头出租屋治安管理服务平台, 录入出租讯息及承租人讯息。越期申报或漏报会面临警告或罚款。
3. 安全管理职责: 房东需定期对出租屋水、电、气设施及消防通道实施检查, 严禁于出租屋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针对多人合租房屋, 需逐一明确各房间防火责任。
4. 注销与变更: 退租承租人事宜, 房东需第一时间对应在系统中办结注销登记;若承租主体涉及多人轮换又或出现变更情况, 须于对应的变更完成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整量完成全部相关信息的同步更新存档动作才可正式办结。
三、 租客义务与信息更新
流动人口租客得配合房东连机关完成信息申报, 主要职责有:
1. 配合申报: 租客应主动向房东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 且需确认房东已将其相关身份信息录入系统。
2. 租客自主申报渠道方面, 可通过“汕头”微信公众号或相关的移动终端, 自主完成个人居住状态查询与登记信息准确性核对。
3. 租客若在汕头变居住地址时待在汕头市内不离开汕头, 应在之后变动的第3天里或3日以内告知原房东或者新房东, 还得办妥对应手续要么是注销手续要么是重新登记手续, 地址变更会专门进行相关提醒的。
4. 违规禁止留宿, 租客不得留宿无身份证件人员抑或从事涉嫌违法犯罪相关活动, 违则当负相应法律责任。
四、 网格化监管与执法标准
方案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 具体落地执行各项明确标准要求如下:
1. 片区每个责任内的出租屋要坚持由社区的网格员执行每日要巡访还要制度每周, 同时需重点核查无证租赁还有未申报以及超员居住各类别还兼带火灾相关隐患排查相关的事宜。
2. 数据比对与预警: 治安部门透过平台数据跟居住证办理、水电费之异常变动等等数据进行比对, 生成相应预警名单。网格员需针对预警对应房屋开展实地核查, 确保满足“人房合一”要求。
3. 由、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对拒不整改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黑房东”及违规出租行为进行查处, 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取缔经营资格。
五、 违规处罚与法律依据
依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和汕头市本地实施方案, 违规行为将会面临以下处罚:
不真实的登记: 出租人物未依照登记要求所规定的需登记项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的情形的, 由当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该登记不符要求行为的, 处人民币百元以上至五百元以下的对应额度内具体金额的经济罚款。
出租屋管理人员容留无身份证件人员居住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并吊销相关管理资格, 容留违法人员。
隐患拒不整改: 存在重大治安乃或消防隐患且逾期不整改的, 由有关部门依法律法规予以停止出租、查封处治, 并对人员主责任处以500元钱满上2000元钱之内钱款处罚;犯下罪行构成犯罪的, 依法律法规则追究刑事责任处罚。
六、 常见问题解答
Q1:房东如何快速完成出租屋备案?
房东可通过手机下载“粤智助”APP或关注相关微信公众号选择“出租屋申报”模块按照提示上传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身份证及承租人信息即可系统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备案。
Q2:租客是否必须办理居住证才能入住?
A: 租客入住得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取得《居住登记凭证》。符合在汕连续居住满半年、有合法稳定住所等条件的, 可进而申领《广东省居住证》。仅有居住登记不能替代居住证, 但申报登记乃是获取居住证的前置必要步骤。
Q3:发现邻居无证租房或房东未申报,如何举报?
任何单位与个人发觉出租屋相关违法治安隐患或未申报行为, 可以向当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或是拨打110展开举报。经调查核实之后, 有关有关部门会对举报线索推行闭环处理, 并且依法对违法房东开展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