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参考一下《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也就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 还要照着《居住证暂行条例》, 也就是国务院令第663号这个规定来办。
对于流入到山东省境内的流动人口来说, 当他们到达了居住地的之后, 就得去向那里的机关把登记这个事情给申报了。而且要是他们在这个地方居住满半年的话, 那么他们就应当去申领那个居住证。下面就是核心的办理流程以及材料清单了。
01谁需要办理
对于山东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范围里面, 那些从事就业事情、安排就学事务、进行就医活动、开展经商行为、处理探亲事宜等情况的人员来说。尽管他们不是本省户籍。那么他们全都属于流动人口这个范畴。所以他们应当依法去办理登记手续, 或者是去申领居住证这件事。
02办理地点
流动人口登记(未住满半年): 可以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或者也可以到村警务室。还可以去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窗口。
关于居住证申领(住满半年)这项业务, 您需要前往居住地所在的县级以上机关的受理窗口。另外, 您也可以去各市政务服务中心里的综合窗口办理。
03所需材料
04办理流程(步骤化)
1. 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这里需要你把身份证的有效期认真核对清楚, 并且要提前备齐全所有的居住证明原件。
2. 现场申报: 本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 前往居住地的派出所或者是警务室, 在此地填写《流动人口登记表》, 这里指的是办理登记事务, 或者也可以填写《居住证申领表》, 这是为了申请居住证。
3. 受理审核这一步, 由窗口民警来核验相关材料, 并且将信息录入到全国流动人口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中去。
4. 领取凭证方面, 登记手续是当场就完成办理的。关于居住证的发放情况, 一般来说是从受理开始算起, 要在15个工作日之内才能制发出来。所以, 可以先去领取那张《居住登记凭证》。
05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
出租人义务: 房屋出租人必须要履行一个动作, 就是把出租房屋的情况以及承租人的相关信息申报给派出所去处理。这个申报工作需要在3日之内完成。
如果出租人没有这样做, 也就是没有进行相关的申报行为, 机关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采取行动。这种行动的具体内容包括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这个情况所依据的法规是《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当您的居住地, 还有就业单位这些信息都发生了变化的时候, 您需要在十日之内, 到原来的登记地方的派出所去办理变更手续。
在省内进行跨市居住流动的情况下, 应该去新居住的地方办理重新登记手续, 原本登记过的信息会被自动注销。
线上渠道: 目前, 有一些地方已经开始使用“爱山东”这个应用程序里面的流动人口登记部分了。大家可以在网上提交关于自己居住情况的证明, 并且还能预约去办理相关业务。至于具体的流程和要求, 请以每个城市的部门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费用方面, 首次申领居住证是完全免费的。流动人口登记也同样是免费的。如果您需要补办居住证, 那么是需要收取工本费的。这个工本费的具体金额是20元。
06政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该文件属于省政府令第272号, 正式施行的时间为2014年3月1日。
《居住证暂行条例》这部法律是由国务院以第663号令的形式发布的, 它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
每个城市的局, 都发布了, 关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实施细则。
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 你可以直接打电话去问一问。打哪个电话呢? 打你住的那片区的派出所户籍科的电话。也可以拨打110, 然后让他们给你转接过去咨询一下。
另外还有一个办法, 就是打开网页去搜索“山东省厅”。在找到官网之后, 你要去找那个叫作“流动人口服务”的栏目。你可以在那里查看一下最新的要求都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