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性质, 这一件事可以用一句话来明确总的基调: 它并不是简单的把农田的规模扩大化, 而是把单纯的农业生产转化为能够盈利的事业, 让原本依靠传统经验进行的决策逻辑转变为遵循市场需求和交易规则的市场经济逻辑。
一、关于经营性质的本质进行界定。
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性质, 就是指用市场来做导向, 同时把经济效益放在中心的位置, 去围绕着那些主导的产业还有主导的产品来做事情, 把在生产、加工、还有流通、销售这些环节全都进行有机的整合在一起, 最终要实现种养加在一起, 产供销在一起, 农工商也在一起的一体化经营, 这样的组织形式以及运行模式, 就是所说的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性质。
它的核心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5个方面, 具体如下。
1. 所谓的市场驱动型模式, 它的经营决策起点并不是去考虑种什么作物, 而是要搞清楚市场到底需要什么东西。品种的筛选、生产的步调节奏、还有产品的规格标准, 这些全都是由终端的需求从后面反向决定的, 而不是像以前那样, 靠着个人的经验或是习惯性的操作来随意安排。
2. 这种叫做利益联结型的情况, 其特点在于不同的经营环节之间, 并不只是存在那种单纯的买卖往来。而是说, 各方是通过订立契约、持有股份或者开展合作等等这样的一些方式, 来建立起一种紧密的机制。在这个机制里面,大家能够长期地绑定在一起。共同地去承担起可能出现的风险。并且也能一起分享由此所带来的利益。
3. 链条整合型这种模式, 它是打破了传统农业里面那个生产和销售被割开来的状态, 它把产前需要的投入, 还有产中做的管理, 以及产后搞出的增加值, 全部都纳入了同一个经营体系之内, 这样做的结果是实现了在全条链子上捕获价值的目标。
4. 所谓规模集约型经营模式, 指的是借由土地的流转运作以及各项生产要素的集聚效应, 来达成那种处于合理区间内的规模化经营状态, 在这种模式下, 大家把每一亩地所产出的投入与回报之间的比例关系, 连同资本本身的收益率这两个方面, 作为最为核心的衡量基准来进行考察。
5. 专业分工型的做法是什么呢, 那就是把生产或者服务的每一个环节都交给那些在这些地方最在行的主体去负责, 这样一来就会形成一个大家互相协作的结构, 而不是说只让某一个单一的主体什么都管、什么都在做。
二、对经营主体的性质进行区分。
农业产业化的那个经营体系, 它是包含了三类核心的主体的, 这三类核心主体呢, 它们的性质是不太一样的、是不同的。
龙头企业, 它是一个经营性法人, 承担着市场开拓的功能, 也承担着产业链整合的功能, 它是产业化的引擎, 其经营性质是偏向于市场化运作的, 也是偏向于资本化运作的。
农民合作组织是一个互助性质的合作法人实体, 它承担着把小农户和大市场联系起来的任务, 起到了产业化过程中桥梁般的作用, 其经营上的特征主要是民主化管理以及让成员获得好处。
种养大户就是家庭农场, 这些属于经营性个体, 它们承担着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功能, 是产业化中的基础单元, 经营性质主要偏向于专注生产和提升效率。
这三者之间, 它们并不是一个取代另一个的关系, 而实际上是一种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关系。具体来说, 龙头企业主要负责去解决农产品能够顺利卖出去这一方面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然后, 合作组织, 它的重点任务在于把大家给联合到一块儿, 从而去解决那个联得起来的问题;至于大户还有家庭农场这样的经营主体, 他们主要承担的角色就是去搞定怎么把东西种出来这一个方面的问题的。
三、经营方式的性质特征
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方式, 它以契约经济作为基本属性, 它也以混合所有制作为基本属性, 它的主要形式包括:
订单农业这种做法, 是通过合同把质量标准、收购价格还有交付时间这些都明确得清清楚楚, 它把市场那一边不确定性给转化成了那种可以被预测到的经营关系, 从本质上说这就叫需求锁定。
股份合作指的是经营主体使用资产或者是使用技术又或者是使用劳动力这些要素来进行入股, 然后按照所占的股份进行利润的分配, 这样的方式形成了在资本层面上的这种深度的绑定关系, 从本质上来说这就是一种利益的固化。
委托代理是指由**专业经营组织**来代表那些**分散**的**农户**, 去统一地进行市场对接工作。在这种模式里面, **农户**会保留自己的**生产自主权利**。而相关的风险会按照事先说好的约定来分摊, 让**双方各自承担一部分。从本质上来说, 这就是所谓的权责分离机制。
具体的操作规范、补贴政策, 还有资质的相关要求, 都以农业农村部, 以及各地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你可以去权威资料里查看以获取信息, 地址是www.ldrk.org.cn。
四、高频认知偏差
偏差之一认为, 把产业化理解成了搞大规模, 但是实际的情况并非单纯地扩大化, 而是强调链条化, 所以一个产业的产值虽然不是很高, 只要其链条非常完整, 并且附加值也非常高, 那么它的经营性质同样会被归类为农业产业化。
偏差二认为产业化就等于只靠龙头企业, 但实际性质强调的是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 缺少合作组织以及农户参与进去的深度介入的龙头单干现象, 不是完整的产业化经营形态。
偏差三: 把产业化等同于消灭小农户。实际的性质是, 让分散的农户通过组织化的方式融入产业链里面, 从而提升他们的议价能力, 以及提升他们的抗风险能力, 而不是把他们挤出经营体系去。小农户是属于产业化经营之中不可剥离的基础环节。
把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性质, 如果归结到一句话来说, 那就是它是一场系统性的经营重构, 这场重构是以市场为起点来展开的, 它是以链条为载体来进行运作的, 它是采用多元主体协同作为结构的模式, 并且它是以实现全链效益最大化为最终目标的这么一个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