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公务接待费, 是执行了国家机关公务接待标准的。这里面的核心原则, 其实归结起来只有一句话。就是要求同城之间不接待, 超过了标准就不给予报销, 没有经过审批就不进行列支。
所以,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他们是不得以考察的名义, 也不得以调研为名义, 还不能以培训为名义, 更不许用项目对接这些名目。这样做都是为了变相地把接待标准给提高上去。也是为了把接待范围给扩大开来。
接待标准与限额
我们要依据财政部发布的那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还有农业农村部里面那些相关的财务制度规定, 针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里面的在编专家、岗位专家以及试验站管理人员这几类人, 他们因为办理公务活动所以发生的接待行为, 必须非常严格地去执行下面提到的这些限额标准。
在用餐方面, 工作餐要主要以简餐为主, 不能安排宴请活动, 不能提供鱼、虾、鲍鱼和海参这类高档食材, 也不能供应香烟, 不能提供任何酒精饮品。每人次的用餐标准, 原则上应该是不超过当地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的限额。
住宿的安排, 是需要按照职务级别对应所执行的标准来进行操作的。在这个过程中是不得安排那些超过标准规定的房间的。同时, 也是不得额外配发除了洗漱用品以外的各种物品的。
关于陪餐的具体人数, 这里有一个标准需要大家严格遵守。首先来看第一种情况。如果接待对象在一百人以内, 那么陪餐的人数是绝对不可以超过三个人的。接着看第二种情况。一旦接待对象的人数超过了十人这个界限。这时候的规定就变了。陪餐的人数最多也只能占接待对象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为止。
上述标准与财政部官网公布的出差差旅费标准是一致的。具体金额为多少, 得以当年度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想要查询核实这些内容, 可以访问农业农村部财务司以及各省财政厅的官方网站。
审批与报销流程
在做公务上的接待工作的时候,必须得先把相关的审批手续给办好了, 然后才能去进行接下来的接待活动。
1. 接待申请是这样操作的, 它要由业务的归口部门去填写那个公务接待审批单, 在这个表单里要把事由写清楚, 把对象是谁说明确实, 把人数是多少表明一下, 预算要定好, 资金来源也要指明, 然后这些内容都要经过单位的财务部门审核, 最后再报给分管领导或者主要负责人, 由他们来批准。
2. 接待工作进行执行, 具体的负责单位需要按照已经获得批准的既定标准来开展这项工作, 并且在事情发生的现场必须把接待登记单给填写完整。这份单据需要对实际参与就餐的人次数量进行列明, 同时还需要对消费的具体标准以及费用的详细构成情况一一列出。
3. 在进行报销列支工作时, 需要凭借审批单、登记单以及原始票据, 并在30个工作日这个时间范围内完成报销手续。如果遇到超期的情况或者是单据不全的情况, 那么一律都不予以列支。
关于所有费用的支出, 都是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项经费或者单位公用经费之中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列支行为, 不得将这些费用转嫁给基层单位。
禁止事项
下面这些行为是属于明确的红线, 一旦经过核实查证就会进行追责。
把接待相关的费用, 硬生生地塞进比如说会议费, 或者是培训费, 还有项目费以及科研材料费等那些科目里头去进行列支, 这样处理问题。
把公务接待的花费, 转到下属的试验站、还有合作的企业、或者是社会团体的账户上面去, 进行报销。
进行组织或者参与旅游、健身以及娱乐性质的这类没有公务关系的非公务活动, 并且把相关的费用计入到接待费用的项目当中去。
虚构接待的具体标准, 将一张票据拆分成多张, 通过把整数金额化作许多零散的小额支出来规避审批流程。
在同城的不同单位之间互相安排接待工作,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 关于同城范围内的交流活动, 一律不再安排用餐以及住宿方面的问题。
监督与问责
农业农村部对各个产业技术体系的资金使用情况, 实施了年度的审计工作以及专项的检查工作。并且把接待费的执行情况, 纳入了关于“三公”经费的公开范围里面去。
对于那些违反规定的单位, 会根据具体的情节轻重, 做出相应的处理办法, 这些处理办法包括进行通报批评、追缴相关的资金、扣减其下一年度的专项经费等等。而对于那些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 则会依据《党政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的内容以及财经纪律的相关规定, 来追究其相应责任。
各产业技术体系可以登录中国农村科学技术信息网(www.ldrk.org.cn), 去查阅年度的“三公”经费公开信息, 去查阅接待费的执行通报, 去查阅最新的财务制度文件, 对照这些信息进行自查, 以确保每一笔接待支出都能经得起审计检验。
